2013-1217
评论:废旧节能灯管应强制回收
我国从2012年起逐步淘汰白炽灯代之以节能灯。节能灯节能效果显著,但隐藏着潜在的危害。据了解,1只普通节能灯的含汞量约0.5毫克,渗入地下 后可造成180吨水变成“毒水”无法饮用。此外,由于汞的沸点低,常温下即可蒸发。一支40瓦的节能灯管在常温下破碎后,汞会以蒸气形式进入大气,对人体 造成危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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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,居民普遍知道节能灯省电,但很少了解废弃节能灯管对环境的具体危害。对于破损报废、达到使用寿命之后的节能灯管,采用的办法基本上是一扔了之。
况且,废旧节能灯回收渠道缺失,卖废品的都不收灯管,废弃后的节能灯只作为普通生活垃圾处理,得不到针对性的无害处理。
对此,笔者有如下建议:
一是调整相关政策,把一定比例的节能灯推广使用补贴转化为回收和处理补贴。制定更为严格的节能灯标准,加强对生产环节的控制。设立专项资金,加强无汞节能灯的研制,以替代现有节能灯。
二是加大节能灯回收的宣传力度,开展废旧节能灯回收活动。教育群众尽量不要打破节能灯管,培养回收意识,普及环保理念。在人员密集的地方设置节能灯回收专用箱,采取以旧换新、有偿回收等办法进行回收,鼓励各种环保组织和民间组织参与。(来源:中国环境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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